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2年6月18日,麗水市宏強文具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麗水市宏強文具有限公司年產1600萬支書寫工具、500萬支繪畫工具、20萬個文具收納用品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麗水市宏強文具有限公司投資1750萬元,租賃了麗水依依鳥工貿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南明山街道遂松路307號的1-2#廠房進行生產,租賃面積8000m2,購置先進的生產設備,形成年產1600萬支書寫工具、500萬支繪畫工具、20萬個文具收納用品的建設規模。項目東側為銀鷹廚具和曼卡家居,隔路為意梵家居;南側為惠民街,隔路為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北側為誠煜設備經營部;西側為綠谷大道,隔路為意梵家居。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企業全廠勞動定員約50人,一班制作業,每班工作8小時,年生產300天,廠區內不提供住宿,食堂提供中餐。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7月,企業自行委托編制了《麗水市宏強文具有限公司年產1600萬支書寫工具、500 萬支繪畫工具、20萬個文具收納用品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并于2020年7月30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麗水市宏強文具有限公司年產1600萬支書寫工具、500萬支繪畫工具、20萬個文具收納用品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備案通知書》麗環建備-開[2020]61號文件。
項目已取得排污許可登記回執《91331102MA2E2KB5XC》,登記有效期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6月13日。目前已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750萬元,環保投資50萬元,占2.8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麗水市宏強文具有限公司年產1600萬支書寫工具、500萬支繪畫工具、20萬個文具收納用品項目整體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驗收監測表及現場調查,企業實際投產時取消墨水調配環節,直接購置墨水成品,故取消甘油和顏料的使用,同時對個別設備、原料進行了少量調整,其余與環評時期基本一致,不屬于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 廢水:項目實施雨污分流。雨水經雨水溝進入雨水管網;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要求,納入工業區污水管網,經水閣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
2.廢氣:項目廠區內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注塑廢氣、破碎粉塵、攪拌粉塵、絲印/印刷廢氣和切割廢氣。企業在每臺注塑機的廢氣產生點上方設置集氣罩,產生的廢氣由各支風管集氣收集納入主風管,再引至活性炭吸附設備處理后通過樓頂DA001排氣筒15m高空排放;項目部分塑料件需要進行切割,塑料熔化會產生煙塵,主要為有機廢氣,企業在切割機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的有機廢氣進入活性炭吸附設備和注塑廢氣一同處理后通過DA001排氣筒15m高空排放。
本項目染色攪拌在封閉的缸內進行;破碎機采用粗破形式,且進料口設置了軟簾;油墨在印刷過程中少量有機廢氣揮發,水性油墨用量較少,少量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綜上,本項目主要從原材料、生產工藝著手減少廢氣污染物排放,目前廢氣呈無組織排放。
3.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產生于注塑機、空壓機等的運行。企業已按環評要求落實了以下噪聲防治措施:
企業主要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噪聲排放:生產機械選購先進的低噪設備,對高噪設備安裝減震器,車間內合理布局,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
4.固體廢物: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固廢主要為不合格品、包裝廢物、廢機油、生活垃圾和空包裝桶。
不合格品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包裝廢物外售給廢品回收單位,一般固體廢棄物儲存、處置能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的有關規定;空包裝桶由廠家取回作為原始包裝用途,廢活性炭暫未產生,產生則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危險廢物的儲存、處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中相關規定。
四、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
1.廢水:項目總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項目注塑和切割廢氣排放口非甲烷總烴濃度能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相應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控點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能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應無組織監控要求。
3.噪聲: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廠界四周晝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其中東側、北側能達到4類標準要求。
4.固廢: 項目不合格品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包裝廢物外售給廢品回收單位,一般固體廢棄物儲存、處置能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的有關規定;空包裝桶由廠家取回作為原始包裝用途,廢活性炭暫未產生,產生則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危險廢物的儲存、處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中相關規定。
5.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本項目納入排放總量控制的各類污染物總量能符合環評建議的總量控制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基本符合竣工驗收監測要求。
五、驗收檢查意見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麗水市宏強文具有限公司年產1600萬支書寫工具、500萬支繪畫工具、20萬個文具收納用品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備案書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基本執行到位。會議建議通過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